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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廢止水路申請審查作業要點」第一點、第三點、第九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1/6/11
發文日期:2021/6/8
發文字號:府水政一字第1103724267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廢止水路申請審查作業要點」第一點、第三點、第九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修正「雲林縣廢止水路申請審查作業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(請協助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水利處水利行政科
附件: